关于更新休宁县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直接责任人的公告

    根据国家文物局公布《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办法(试行)的决定》(文物督〔202039号)要求,并鉴于2021年《休宁县文物保护单位安全责任公示牌》制挂后,相关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及人员变动的实际,现对原公示牌更新如下:

    一、黄村进士第。保护等级: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主管责任单位:休宁县人民政府管理责任单位:休宁县文物事务中心。监管责任单位:休宁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属地责任单位:商山镇人民政府。直接责任人:闫安,手机:13805597600

    二孙起孟故居。保护等级:安徽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主体责任单位:休宁县人民政府,管理责任单位:休宁县文物事务中心。监管责任单位:休宁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属地责任单位:商山镇人民政府。直接责任人:闫安,手机:13805597600

    三戴东原墓。保护等级:安徽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主体责任单位:休宁县人民政府管理责任单位:休宁县文物事务中心。监管责任单位:休宁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属地责任单位:商山镇人民政府。直接责任人:闫安,手机:13805597600

    四黄村小学。保护等级:黄山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主体责任单位:休宁县人民政府管理责任单位:休宁县文物事务中心。监管责任单位:休宁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属地责任单位:商山镇人民政府。直接责任人:闫安,手机:13805597600

    五泰和桥。保护等级:黄山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主体责任单位:休宁县人民政府管理责任单位:休宁县文物事务中心。监管责任单位:休宁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属地责任单位:商山镇人民政府。直接责任人:闫安,手机:13805597600

    六中宪第。保护等级:休宁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主体责任单位:休宁县人民政府,管理责任单位:休宁县文物事务中心。监管责任单位:休宁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属地责任单位:商山镇人民政府。直接责任人:闫安,手机:13805597600

    七还金亭。保护等级:休宁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主体责任单位:休宁县人民政府管理责任单位:休宁县文物事务中心。监管责任单位:休宁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属地责任单位:商山镇人民政府。直接责任人:闫安,手机:13805597600

    八观音山石刻。保护等级:休宁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主体责任单位:休宁县人民政府管理责任单位:休宁县文物事务中心。监管责任单位:休宁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属地责任单位:商山镇人民政府。直接责任人:闫安,手机:13805597600

    休宁县监督电话:0559-7519178

    全国文物违法统一举报电话:010-12359

    特此公告。

20231118

休宁县文物事务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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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建时间:2023-11-18 16:3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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